关于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拟审议债委会候选名单的公示
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5)万晟破管字第162号

关于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拟审议
债委会候选名单的公示
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25年12月23日,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万晟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委员会组建方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经计票,该组建方案未获通过,未达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通过标准。鉴于一债会组建方案未通过,管理人需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重新提请审议债委会组建事项。
一、债权人报名情况
管理人于2026年4月27日发布《关于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公告》((2025)万晟破管字第124号)、6月16日发布《关于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再次公开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公告》((2025)万晟破管字第124-1号),启动债委会成员候选人报名工作。截至2026年6月25日报名截止,共有以下8位债权人提交了有效报名材料(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报名单位/姓名 | 债权性质 | 债权确认状态 |
1 | 大连宏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优先债权 | 已确认 |
2 | 中建四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优先债权 | 已确认 |
3 | 大连泰恒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普通债权 | 已确认 |
4 | 宁波奉化富璟置业有限公司 | 普通债权 | 已确认 |
5 | 袁军 | 普通债权 | 已确认 |
6 | 林利思 | 职工债权 | 已确认 |
7 | 陶小丹 | 购房户优先债权 | 已确认 |
8 | 秦皇岛富晟置业有限公司 | 普通债权 | 待定 |
二、关于拟任名单与原公告名额结构差异的说明
(一)原公告的名额结构
根据2026年4月27日、6月16日发布的报名公告,本届债委会由7名正式成员和不超过2-3名候补成员组成,其中:
• 债权人会议主席1名(当然成员,占1个正式名额);
• 职工债权代表1名(依法推选,不占选举名额);
• 选举产生成员5名,具体为:
• 优先债权组:选举产生正式成员1名;
• 普通债权组:选举产生正式成员4名。
(二)实际报名情况与调整原因
截至报名截止,各组报名情况如下:
债权组别 | 报名人数 | 报名人 |
优先债权组 | 2名 | 大连宏雯、中建四局 |
普通债权组 | 3名 | 大连泰恒、宁波奉化、袁军 |
购房户优先债权 | 1名 | 陶小丹 |
职工债权 | 1名 | 林利思 |
普通债权(待定) | 1名 | 秦皇岛富晟 |
调整原因如下:
1.优先债权组报名人数不足,需调整名额结构
原公告设定优先债权组选举1名正式成员。但实际报名中,优先债权组仅有宏雯、中建四局2家报名。鉴于:
优先债权(工程款优先债权)在本次重整中债权额巨大、利害关系重大,且直接关系到B地块保交楼续建的执行,仅从2名报名人中选举1名,将导致另一家优先债权人完全缺席债委会,不利于优先债权组内部监督与利益平衡。普通债权组报名3名,与原公告设定的4个名额存在1个差额,管理人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原公告“优先债权组1名+普通债权组4名”的结构,调整为“优先债权组2名+普通债权组3名”,以确保,优先债权组的两家报名人均能进入正式候选名单,充分代表工程款优先债权人的利益,普通债权组保留3个正式名额,从3名报名人中一一对应进入,无需差额选举;
本次调整仅涉及优先债权组与普通债权组之间的名额分配,属于原公告授权范围内的合理调整。原公告第六条规定"候选人人数不足正式成员数量的,由管理人推荐提名补充",亦允许在报名不足时对名额进行组别间调剂。本次调整同步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报备,并写入本次公示公告,接受全体债权人监督。如债权人对调整有异议,可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出书面异议。
2.债权人会议主席当然成员
黄德林经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本案债权人会议主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及实务先例,债权人会议主席当然进入债委会,不占选举名额,直接列入正式成员名单。
3.职工代表
林利思作为职工债权代表,由债务人职工依法推选产生,列入正式成员名单。
4.秦皇岛富晟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尚待定,列为备选
秦皇岛富晟虽已报名,但其债权目前处于待定状态,存在实质争议,尚未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参照司法实践——债权属于临时债权,尚未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及法院裁定确认的,不能作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行使职权——秦皇岛富晟暂不具备债委会成员任职条件,管理人将其列为备选成员。待其债权经审查确认后,在正式成员需增补时优先考虑递补。
5.陶小丹列为备选
陶小丹作为购房户债权人积极报名,管理人对此表示感谢。鉴于购房户类别已由债权人会议主席黄德林作为当然成员代表,且正式成员名额有限,陶小丹列为备选成员,在正式成员因故不能履职时优先递补。
三、正式候选名单
综上,管理人拟定以下7人正式候选名单,提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
序号 | 候选人 | 债权性质 | 进入方式 |
1 | 黄德林 | 购房户优先债权 | 债权人会议主席(当然成员) |
2 | 林利思 | 职工债权 | 职工代表(依法推选) |
3 | 大连宏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优先债权 | 优先债权组候选 |
4 | 中建四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优先债权 | 优先债权组候选 |
5 | 大连泰恒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普通债权 | 普通债权组候选 |
6 | 宁波奉化富璟置业有限公司 | 普通债权 | 普通债权组候选 |
7 | 袁军 | 普通债权 | 普通债权组候选 |
备选成员(2名):陶小丹(购房户优先债权)、秦皇岛富晟置业有限公司(普通债权,待债权确认后递补)
四、其他
公示期限:自2026年7月26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共5日。
如对候选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必要时调整候选名单后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公示期满后,管理人将候选名单及《债权人委员会组建方案(修订稿)》一并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待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将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由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特此公示。
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破产业务团队介绍
JUN 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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