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5)万晟破管字第178号

关于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1日依法作出(2025)桂11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雅融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对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晟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7月29日作出(2025)桂1102破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华泰(南宁)律师事务所和广西钧亚律师事务所担任万晟公司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年12月23日、2026年8月13日,管理人先后组织召开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已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目前案件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为推进《重整计划》执行,落实国家“保交房”政治任务,管理人依据《重整计划》关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对项目分阶段实施续建交付”“可以以单项工程为最小重整投资对象,小步快走”的安排,先行对B地块开展共益债投资人公开招募,并已于2026年9月2日发布《B地块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2025)万晟破管字第173号〕。现招募、评审工作正在依法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及《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经报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决定召开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9:00。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请各位债权人于第三次会议开始前登录“破易云系统”进行签到后参会表决。
三、会议议题
(一)管理人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来执行职务报告;
(二)关于审议是否同意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B地块共益债投资人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B地块快速复工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一)依法申报债权并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债权尚未确认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外,可以列席会议;
(二)万晟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管理人成员、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人员;
(三)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法官;
(四)管理人邀请的债权人委员会代表、有关专业机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五、参会须知
(一)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出席人员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贺州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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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业务团队介绍
JUN YA
本所作为编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二级破产管理人,具有丰富的破产案件相关经验及成熟的办案团队,可为企业的破产重整与清算提供全方位专业的法律服务。目前团队内现有专职律师14人,实习律师2人,外聘专家3人,具有完善的内部分工机制与办案机制,以及具备对代理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金融投资机构、管理人等不同主体的多元化专业能力,曾以近全胜的战绩为意向投资人成功拿下重整投资项目。熟悉企业破产重整、清算业务的全流程,可为企业的破产重整与清算提供全方位专业的法律服务,更有成功完成破产项目衍生诉讼、仲裁案件的经验与能力,涉及破产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投资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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